bob最新域名:沈威王俊杰|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影响因素与发展方略

  混合所有制办学能够解决当前高职院校办学过程中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以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影响因素为研究问题,对12位受访者进行深度访谈并对访谈资料做了整理分析,研究得出“多元主体”“法律政策”“学校治理”“办学期待”构成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影响因素。该影响因素能够将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发现的核心问题和诉求完整关联起来,形成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运行逻辑,根据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方略。

  国家提出高职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探索和改革已经多年,早在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就指出,要“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均在文件中提出“鼓励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国家层面对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态度从“探索”发展到“鼓励”。同时提出了“十四五”以后,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格局将由目前的“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进行改革,以提高办学质量为导向,通过产教融合、混合所有制等一系列方式吸引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中来,解决当前办学过程中体制机制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激发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一系列宏观教育政策文件的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施工蓝图。

  然而从现实来看,我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尚未形成完善、健全、可复制的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在实践中,无论是行业性还是地方性的高职院校,在混合所有制的办学中均遇到了一定的现实困难。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愿景与办学实际未能有效衔接,改革初心与办学主体的现实动机尚未耦合,使得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缓慢。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实践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混合所有制办学如何更好地落地,引发了研究者们的广泛关注。已有研究主要涉及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定位、法人属性、法律适用、内部治理、容错机制、员工持股、政策衔接等内容。纵观目前已有研究,学界对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讨论多数聚焦在概念和设想层面,缺少对微观办学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困惑及迫切需求的探究,未能有效地深入到“办学的内部机理是如何作用,它与外部环境怎么样产生协同”这一更深层次的问题,以及对应这样一些问题延展出来的基于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影响因素的研究。

  本研究以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影响因素作为研究问题,以深入访谈的方式从微观层面进行探究,将交织在一起的影响因素进行提炼、归纳,在探讨和分析多元主体诉求、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学校内部治理的过程中找出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形成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运行逻辑,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行动路径提供更为精准的方向和切入点。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一个系统工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多重影响,这一些因素也是办学过程中很多问题产生的源头。本研究采用深度访谈的质性研究方法,根据访谈后得到的有关的资料,对资料审查和解释,并从资料中发现意义、获得理解以及发展经验知识。

  1. 选择抽样方法。本研究的抽样方法是通过获取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和研究者对混合所有制办学观点和想法,通过深度访谈方式让被访者回答本研究的具体问题,进而提炼出最精确的影响因素。本研究采取的是强度抽样、分层抽样以及滚雪球抽样相结合的方法。经过持续的动态调整,在访谈到第12位受访者时,达到了充分的信息饱和。

  2. 资料数据收集。本研究的资料数据以访谈资料为主,通过设计开放的、非判决式的问题,设计问题的方式和操作访谈的方式之间结合相对紧密,实现了开放访谈与聚焦关键命题之间的平衡。访谈中主要围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影响因素,对不同学校的代表进行访谈,从中挖掘资料数据,在具体访谈形式上,采用半结构式访谈。

  3. 准备实施访谈。根据研究主题和目的,设计了访谈问题,代表性的问题主要有:贵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过程是否顺利、贵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贵校在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遇到了什么样的问题、您认为是什么问题造成了该问题的产生、您认为通过哪些措施能解决该问题、贵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最大的诉求是什么等。访谈时间基本控制在60~120分钟之间,主要是采用询问、释义、鼓励、摘论、情感反应等访谈技巧。

  将访谈资料做梳理、提炼、归纳和总结,在对不同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做多元化的分析后,得到以下共识。

  1. 多元主体参与是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基本要素。如访谈中,H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的A院长谈到“H学院的股东构成(1+1+N)模式,在各方办学中,已经明晰了股权,形成了基于产权、股份和收益的稳固而深度的校企合作伙伴关系”“在持股票比例上,H高职学院占有60%的股份;W县政府占有15%的股份;H市交通运输局占有5%的股份;社会资本方占20%股份,通过出资3亿元,其中1亿元作为入股资本,占股约20%,其余2亿元为融资代建资金”。可见,多元办学主体构成了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的改革主体,通过利益捆绑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形成了多元主体的办学模式。对访谈资料的归纳和提炼,得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的多元主体主要由政府、学校、企业和行业协会构成。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原有的单核治理的一元结构演变为复合产权结构,以产权为纽带,促进多个办学主体价值愿景、办学资源、运行模式的有效接驳与实质性融合。在高职教育“立德树人”的核心愿景指引下,通过各办学主体与要素的深度结合,萃取和涵化一种全新的、与我国高职教育未来发展具有高度适配性的办学模式及发展路径。

  2. 法律和政策是支撑和影响国家教育发展的重要的条件。如访谈中,S高职院校G教授谈到,“省政府出台了《职业院校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方案》,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省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建立完整工作协调机制,负责遴选审核办学试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通过种种政策、法规明确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办学的属性与边界,促进形成混合所有制办学有利的外部环境,成为混合所有制办学能够有效推进的重要保障。对访谈资料的归纳和提炼,得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对政策法律的诉求主要由办学属性的确定、财政税收政策、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和资本有效退出等构成。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状况及其对高等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体决心及张力结构设计将决定其发展走势,需要在法律上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办学属性并给予其政策依据。混合所有制办学有利于激发办学活力,为行业产业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国家调整和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在扶持力度上对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有所倾斜,为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发展建设提供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相关支持的政策保障;还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规定,在外部监管制度的配合下,赋予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以“供给责任”,实现良性退出,保障社会资本参与办学的权利。

  3. 完善内部治理是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的核心因素。在与T高职院校E院长的访谈中,E院长提出:“学校层面要坚持公办属性、做特做强;二级学院层面要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实行‘党委领导、理事会沟通协商、院长负责、管理委员会协调监督’的治理模式”“学院办学前4年不收取办学收益,从办学第5年开始,按股份比例计提收益”“在校园内创造专业文化氛围,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明确的目的性地为企业培养人才,实现校企之间共融、共育、共享的双赢”。通过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支持促进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组织保障并激活其内生动力。对访谈资料的归纳和提炼,得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学校内部治理的要点主要由治理结构、监督机制、分配制度、激励制度和特色文化等构成。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是产权结构及其治理结构的优化,而最终落脚点是通过治理结构的优化提升高职院校的育人水平和办学质量。混合所有制的重点不在于混合,而在于混合后的治理。高职院校治理结构问题,既是高职院校自我管理架构与体系内的问题,也涉及高职院校与政府赋权授权等有关问题。建立并完善监督机制在混合所有制办学中特别的重要,需要渗透到办学的所有的环节。规范分配制度,混合所有制办学是投资办学,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捐资办学,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应尊重企业对资本保值增值的期待,允许企业及其他社会资本获得合理的回报。人事用工制度和薪酬体制机制是激发师生员工创造力的重要制度基础,探索有效的激励制度,规避“双轨制”运行带来的磨合成本及治理不稳定因素。同时,构建特色文化也是完善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

  4. 实现办学期待是开展高职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出发点。在对W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K书记的访谈中说道:“学院组织企业教师和专家编写了新形态教材”“有127名学生在学习专科课程的同时完成本科课程学习,并有6名学生专科毕业时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院连续几届毕业生被抢订一空,近3年,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企业满意度达96%以上”“对外教育服务收益除用于学院运营、发展外,其余部分按约定的权益比例分配”。通过人才教育培训水平和综合办学收益的提升,使混合所有制办学获得学生和社会各方的认可。通过对访谈资料的归纳和提炼,本研究得出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办学期待主要由人才教育培训、报考意愿、就业水平和办学效益所构成。高职教育肩负着满足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保障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增进社会福祉的重大历史使命,高职院校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产教融合的新型模式,在提高技术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质量、满足个体自由、全面发展需求方面具备极其重大的突破性意义。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在广阔社会层面传导,弥合不同介质改革主体的差异性,要使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通用属性及运行规律可以更加好地被理解和发掘,就需要在社会上得到普遍的认同,特别是要得到混合所有制办学利益相关者的认同。

  通过对访谈资料的梳理、提炼、归纳和总结,得出“多元主体”“法律政策”“学校治理”“办学期待”构成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影响因素,这一系列影响因素能够将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中发现的核心问题和诉求完整关联起来,由此形成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运行逻辑。(见图1)

  图1较为清晰地呈现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运行逻辑,即“办学期待”激发了“多元主体”参与办学,“多元主体”通过“政策法律”的外部环境和“学校治理”的内部治理机制产生作用,进而促进和支持其进行混合所有制办学,并通过混合所有制办学来实现各利益相关者的“办学期待”,在办学过程中以容错试错机制为改革保驾护航,最终实现了逻辑的闭环。

  就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过程的影响因素而言,要使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顺畅推进,亟须破解目前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1. 政策和法律上缺少基本解释。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细则有待落实。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对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在宏观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但文件仅限于方向和框架上的表述,并没有对办学细则提出明确的落地措施和具体的操作要求。法律文件应对国家政策中提出的“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概念进行解释,目前我国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法律对此都还没有清晰的界定和规范的表述,有些条款甚至自相矛盾,不利于改革的落实和发展,有必要对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顶层设计。

  2. 学校内部治理尚不健全。公办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学校是何属性?在进行法人登记注册时的依据是什么,注册为事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或是企业法人?怎么认定改革后原公办院校教师编制身份?领导干部和相关负责人的身份怎么认定,能否在进入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后还享受学校的行政职级?内部治理如何完善,特别是如何正确地处理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理事会)之间的关系,怎么样做有效的监督?改革后学校的收益能否分配、怎么分配?如何保证公办学校国有资产不流失,这一系列问题将阻碍改革的发展和深化。

  3. 办学主体尚存顾虑。企业的主要顾虑是:其资本投入是不是能够产生回报、获得合理的办学收益?其入股后能否在学校有独立的话语权,还是仅作为财务投资?由于目前办学所有的资产金额的投入巨大,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如此高的资金投入势必会给公司能够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对于混合所有制办学这样有明显社会效益的行为,企业一开始往往兴趣很大,但是如果缺乏相关的保障机制,投入的资金不能产生回报或不能流动、退出,企业就会产生顾虑,形成瞻前顾后、等待观望的局面。学校的主要顾虑是改革后引入社会资本是否会干扰办学方向、产生政治风险等。

  改革是从无到有的全新尝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要把中国庞大的人口数量转化为巨大的人口红利,要通过教育推动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正是抓紧了这一历史脉动和难得社会变迁契机,通过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培养出符合时代、社会和行业需求的千千万万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在不断前行的改革道路上,推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进程的发展方略主要有以下三点。

  1. 推动政策和法律的编制完善。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法律、政策是驱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直接动因,相关法律、政策的间接推动、条件储备及土壤营造,积蓄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能。基于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及政府授权状况,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权力主体,其不仅掌握重大政策原则边界、是否同意等重大核心决策问题,同时也决定着改革的节奏、速率、合作对象甄选等微观磨合问题。加大省级政府政策工具箱的提取能实现对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直接动议,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促使我国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对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特别是教育领域产权法规的制定。教育行政主任部门要尽快制定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和相关工作细则,把改革落小、落细并且落实,使改革的各项措施能够平稳有序落地。

  2. 提升学校的内部治理能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如何在更广阔社会层面传导、不同介质改革主体的差异性如何弥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通用性属性及运行规律如何更好地理解和发掘等,决定着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能不能形成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混合所有制高职教育以产权复合为根本纽带,需要推进学校的内部治理创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包容审慎监管,使治理创新的改革红利贯穿到学校办学育人的全过程。非公资产参与举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国有公司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整体混合办学的,仍按公办院校管理,以产权为基础建立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探索有效的激励制度,要给予参与改革的高职院校自主设计薪酬机制等权利,根据新兴办学模式及综合运作情况,本着学校办学经费大盘及可用空间,按照绩效优先、人岗匹配、岗绩结合的原则,自主合理确定薪酬机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建议编制身份和薪酬体系做适当分离,对原有事业身份属性的教师实施“编制冻结”,当日后选择脱离改革试验主体或退休享受社保时,其原有身份可以予以激活和兑现。

  3. 促进办学与产业深层次地融合。根据我们国家产业体系的深度调整及优化状况,需求端的结构状况及市场容量直接决定改革的动力问题,当前我国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持续加速,产业高质量发展正处于快速迭代进程中,当前及今后一个历史时期的产业层次、产业体系及产业布局状况,直接决定着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层次、结构、规模及质量。将学校事业发展与当地产业需求相结合,探索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新模式,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由企业参股,能够精准面向与密切追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最新变革态势,关注技术发展潮流,使其对学生和社会劳动力的培养培训做到“有的放矢”“训用一体”,提高培养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以利益共享的导向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导流与循环通道,形成资源供给方、项目需求方、要素支撑方的长线运行架构,使政府、市场、企业、学校等融为一体,使得创新链、资源链、教育链、产业链等深度绞合,构筑可长线发展的生态体系,最终使混合所有制办学满足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对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和水平的期待。

  【本文系全国教育规划课题“基于校企共同体的高职院校‘三教改革’创新的内在机理及实践路径研究”(BJA21010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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